关于“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家校社协同育人项目实验基地”更名为“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家校社协同育人项目实验校”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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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协〔2025〕51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民政部门有关要求,为了规范与会员单位的项目合作,自2025年8月起,将“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家校社协同育人项目实验基地”更名为“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家校社协同育人项目实验校”。协会与原合作单位不再签署带有“基地”称谓的合作协议。协会继续为原参与单位提供学术指导和支持服务,完成本年度的项目计划;今后会员单位如有项目合作需求,协会将统一用“家校社协同育人项目实验校”名称。
中国成人教育协会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