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202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扶贫办(乡村振兴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扶贫办,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扶贫工作、“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任务,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安排,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历史性地得到解决,脱贫攻坚成果举世瞩目。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推动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全方位、突破性和深层次的重要进展。最显著的成就是贫困家庭学生辍学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实现动态清零,贫困学生实现应助尽助,贫困地区各级各类学校发生了格局性变化,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奠定了坚实基础。最直接的表现是发展教育脱贫一批成效更加显现,在“五个一批”的工作举措中发挥了更大作用,帮助数千万贫困家庭学生通过接受职业教育培训和高等教育、扶持就业创业、推广普通话等实现脱贫。最鲜明的特色是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干部接受了一场深刻的国情教育,所有直属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尽锐出战,教育系统全员参战,培养锻炼了一大批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的干部师生,把一篇篇论文写在大地上,一份份成果应用到扶贫中,使脱贫攻坚的主战场成为立德树人的大课堂。最重要的成果是建立了一整套上下联动、统筹协调的教育脱贫攻坚领导决策体系、责任落实体系、政策制度体系、对口联系机制等,为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支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积累了宝贵经验。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在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高度,深刻认识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举全系统之力,统筹推进、攻坚克难,为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继续前进作出教育应有的贡献。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将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保持教育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全方位对接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促进振兴乡村教育和教育振兴乡村的良性循环,加快推进乡村振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贡献教育力量。

  (二)工作目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到2025年,实现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农村教育普及水平稳步提高,农村教育高质量发展基础更加夯实,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愈加完善,城乡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振兴乡村的良性循环基本形成。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把教育脱贫攻坚体制机制延续到巩固拓展成果和乡村振兴上来。

  坚持总体稳定、有序过渡。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现有教育帮扶政策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该调整的调整,确保政策连续性。

  坚持统筹部署、协调推进。统筹政府推动引导和社会市场协同发力,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以乡村教育的振兴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坚持志智双扶、育人为本。坚持扶志与扶智相结合,加强学生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向着美好生活奋力前行,靠自己努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有保障成果长效机制

  1.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健全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共同参与的联控联保责任机制。健全数据比对机制,精准摸排辍学学生,纳入台账动态管理。健全定期专项行动机制,在每学期开学前后集中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严防辍学新增反弹。健全依法控辍治理机制,完善用法律手段做好劝返复学的工作举措。健全教学质量保障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

  2.巩固拓展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成果。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聚焦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有序增加城镇学位供给,补齐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短板,提升学校办学能力。加强边境地区学校建设。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完善教育配套设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统筹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规模适度,有利于保障教育质量,促进学校布局建设与人口流动趋势相协调。支持设置乡镇寄宿制学校,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

  3.巩固拓展教育信息化成果。巩固学校联网攻坚行动成果,加快学校网络提速扩容。完善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助力脱贫地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深化普及“三个课堂”应用,实现依托信息技术的“优质学校带薄弱学校、优秀教师带普通教师”模式制度化,指导教师共享和用好优质教育资源。提升脱贫地区师生信息素养,构建以校为本、基于课堂、应用驱动、注重创新、精准测评的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机制,加强学生课内外一体化的信息素养培育,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4.巩固拓展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成果。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20〕5号),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优先满足脱贫地区对高素质教师的补充需求,提高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在脱贫地区增加公费师范生培养供给,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加强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和对口支援,鼓励乡村教师提高学历层次。启动实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组织部属师范大学和省属师范院校,定向培养一批优秀师资。加强对脱贫地区校长的培训,着力提升管理水平。加强教师教育体系建设,建设一批国家师范教育基地和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区,推动师范教育高质量发展与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相结合。深化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

  (二)建立健全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

  5.精准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强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提高资助数据质量。不断优化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提升精准资助水平。进一步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学段的学生资助体系,保障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享受资助,确保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6.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完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坚持以食堂供餐为主,提高学校食堂供餐比例和供餐能力,改善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状况。推进原材料配送验收、入库出库、贮存保管、加工烹饪、餐食分发、学生就餐等环节全程视频监控。加强与市场监管、卫健、疾控等部门的合作,强化营养健康宣传教育、食品安全及学校食堂检查,确保供餐安全。

  7.完善农村儿童教育关爱工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心关爱工作,强化控辍保学、教育资助、送教上门等工作措施,对有特殊困难的儿童优先安排在校住宿。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学校学生的关心关爱工作,帮助其度过转换期,促进社会融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健全早期评估与干预制度,培养农村儿童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增强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

  8.加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全面掌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情况,实行“一人一策”分类帮扶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开展就业能力培训,提供精准化就业指导服务。依托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深入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引导大学生以创新驱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中职毕业生就业指导,创新就业招聘活动形式,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通过网络等形式开展宣讲和招聘。

  (三)做好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

  9.加大脱贫地区职业教育支持力度。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支持建好办好中等职业学校,作为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的重要基地。对于未设中等职业学校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因地制宜地通过新建中等职业学校、就近异地就读、普教开设职教班、东西协作招生等多种措施,满足适龄人口和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需求。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学设置职业教育专业,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职业院校发挥培训职能,与行业企业等开展合作,丰富培训资源和手段,广泛开展面向“三农”、面向乡村振兴的职业技能培训。

  10.提高普惠性学前教育质量。指导脱贫地区持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推动脱贫地区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配备丰富适宜的玩教具材料和图书,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11.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突出德育时代性,强化综合素质培养,拓宽综合实践渠道,提升脱贫地区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习、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指导,帮助学生更好适应高中学习生活。

  12.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专项计划。指导各地和有关高校进一步加强资格审核,优化考生服务,加强入学后的学业辅导,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综合考虑国家户籍制度改革、各地教育发展水平以及高考改革进展等情况,出台完善专项计划的意见,并按照“三年早知道”的原则,提前向社会公布。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优先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13.继续实施内地民族班、民族专项招生计划。继续办好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招生向基层一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边境地区倾斜。继续实施高校民族预科及脱贫地区民族专项招生计划,招生向西部民族地区倾斜,加大师范类、医学类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力度。改革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加强民族地区高层次人才培养,提高人才培养和人才需求契合度。

  14.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加大农村牧区、民族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提高普及程度、提升普及质量。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提升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加强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推动学前学会普通话工作。与职业教育培训相结合,支持开展农村地区青壮年劳动力、基层干部等普通话示范培训,充分调动和发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示范基地作用,巩固拓展推普助力脱贫攻坚成果。繁荣发展乡村语言文化,结合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实施经典润乡土计划、“家园中国”中华经典传承推广活动,创新传播方式,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加大语言学习资源整合开发力度,完善全球中文学习平台,助力脱贫地区语言学习。

  15.打造升级版的“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以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为依托,以农业、农村产业和乡村干部队伍发展需要的专业为支撑,实施“开放教育——乡村振兴支持计划”,为农民和村镇基层干部提供不离岗、不离乡、实用适用的学历和非学历继续教育。

  16.推进乡村振兴育人工作。把巩固拓展脱贫攻成果和乡村振兴作为国情教育和思政课堂的重要内容,鼓励教育系统干部师生积极参与、深度实践,进一步深化立德树人成效。鼓励高校、职业院校、中小学积极探索乡村振兴育人模式,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成果。鼓励开发乡土教材(不含中小学),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资源进行挖掘、整理和创新。把耕读教育纳入涉农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四)延续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对口帮扶工作机制

  17.继续推进高校定点帮扶工作。坚持直属高校定点帮扶机制,拓展深化帮扶形式和内容,保持工作力度不减,定期对帮扶成效进行考核评价。继续选派挂职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选好用好帮扶干部,做好工作、生活、安全等方面条件保障。依托高校优势资源,充分发挥高校帮扶联盟、教育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专家委员会、高校乡村振兴研究院等作用,开展高校定点帮扶典型项目推选活动,推动帮扶工作从“独立团”向“集团军”转变。加大涉农高校、涉农专业建设力度,深入实施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加快培养拔尖创新型、复合应用型、实用技能型农林人才。引导高校科技创新主动服务、深度参与乡村振兴。

  18.优化实施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落实中央要求,按照新的协作结对关系做好职业教育东西协作,优化协作帮扶方式。继续实施中职招生兜底工作,帮助西部地区未升学青少年掌握一技之长,实现高质量就学就业。继续实施东部对西部职业院校结对帮扶,强化教师交流、专业与实训基地建设、共建共享教学资源等工作举措。继续开展面向西部地区的职业教育管理者与教师培训,开发一批职业培训共享教学资源,提升院校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

  19.持续推进高校对口支援工作。继续实施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创新对口支援方式,支持受援高校明确发展定位,强化服务面向,打造学科专业特色。精准实施对口支援,为受援高校提供指导支持。继续做好部省合建高校对口合作工作,构建联动发展新格局。继续推进对口支援滇西应用技术大学等工作。扩大实施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

  20.继续实施系列教师支教计划。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进一步引导人才向艰苦一线流动,选派城镇优秀教师到艰苦一线支教,缓解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优秀教师不足的问题。继续实施万名教师支教计划,为新疆补充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合格、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深入实施银龄讲学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优秀退休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高级教师等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讲学,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凉山、怒江支教帮扶行动,建立支教对口帮扶机制,采取“组团式”援助当地院校,动员名师名校长培养基地、优秀教师校长以双师教学、巡回指导、送培到校、支教帮扶等方式,为凉山、怒江打造一支“带不走、教得好”的教师队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做好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机构、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要求,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形成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系,实现政策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的平稳过渡。深化作风建设,坚决整治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防止帮扶资金使用中的奢侈浪费,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二)完善政策保障。优化教育财政支出重点,聚焦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适当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将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纳入教育事业“十四五”规划。在总结评估金融助力教育脱贫攻坚前期成果的基础上,研究探索各类金融机构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路径,满足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加强资金监管使用,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三)强化考核评估。配合中央有关部门开展乡村振兴督查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问题,推动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地。发挥教育督导作用,把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情况纳入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范围。

  (四)鼓励社会参与。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合力。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教育脱贫攻坚取得的巨大成效,解读过渡期各项教育惠民、富民政策措施,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持续做好教育减贫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理论研究,讲好中国故事。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2021年4月30日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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