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标准共建·三教协同·提质创新”教育标准化共建项目实践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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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成协机构〔2026〕61号

各地成人教育协会(学会),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开放大学、老年大学,各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科研院所及有关社会组织: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标准化人才培养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及《教育部关于完善教育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教政法〔2018〕17号),落实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关于做好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标创发〔2025〕80号)有关部署,积极参与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试点建设,推动完善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领域标准体系建设,促进校行企标准化工作协同联动,加强标准成果转化应用,拓宽教师参与标准研制的成果认定渠道,以标准化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同发展与质量提升,经研究,决定开展“标准共建·三教协同·提质创新”教育标准化共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现面向全国范围征集项目实践单位,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性质

  本项目为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立项、管理并组织实施的教育标准化协同专项,覆盖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及终身学习领域。项目联动各类院校、继续教育机构、行业企业、科研院所搭建协同平台,依托协会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职能,组织多方协同开展标准化研究与团体标准研制推广工作,以标准化支撑现代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定位

  聚焦教育领域标准化建设需求,面向各类院校、继续教育机构、行业企业、科研院所搭建标准共建协同平台,构建“协会统筹,校行企共建”协同模式。项目以组队伍、建机制、育能力、出成果、树标杆为核心主线,通过有组织、分阶段推进标准化工作,推动团体标准成果服务学科专业建设、产教融合及终身学习体系建设。

  本项目采用项目制运作、分阶段实施的方式,从组建队伍到形成成果,分阶段、有节奏、有层次地推进标准化共建工作。

  三、标准与教育教学的相互关系

  教育标准来源于教学实践,又反哺教学实践。标准为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体系设计、实训条件建设、教学质量评价提供依据和参照;教育教学实践中的经验与成果,又为标准的修订与完善提供源头活水。教师既是标准的执行者,也是标准的研究者和制定者。参与标准研制工作,有助于教师将教学经验上升为行业共识,将实践成果转化为可推广的规范;同时,将标准要素融入课程教学、实习实训和考核评价,有助于推动人才培养与行业需求精准对接,提升专业建设水平与教学质量。基于此,项目鼓励院校在参与标准研制的同时,注重将标准成果向课程、教材、实训、评价等教学环节转化,实现“标准支撑教学、教学反哺标准”。

  四、项目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标准共建·三教协同·提质创新”为主题,探索建立教育领域校行企协同标准化工作机制,培育标准化实践典型,积累可推广的经验,形成可复制的模式。

  (二)具体目标

  1.协同团队组建。汇聚一批有意愿、有条件参与教育标准化建设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继续教育机构、行业企业及科研院所,形成标准化共建协作平台。

  2.标准研制落地。围绕教育领域重点方向,通过需求调研与专家论证,分批推进团体标准立项与研制,产出一批高质量团体标准成果。

  3.师资队伍赋能。通过标准化专项培训,培育一批兼具教学科研与标准编制能力的专业骨干,畅通教师参与标准研制的路径,推动院校完善标准成果作为职称评审、双师认定、贡献评价依据的配套机制。

  4.示范标杆培育。坚持分类施策、梯度培育,建设标准化实践单位和校行企协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5.协同生态构建。构建协会、院校、行业企业、地方教育部门多方参与的协作交流网络,建设教育领域标准资源库,常态化开展标准研讨、校企对接、现场观摩等活动,助力形成长效协同共建格局。

  五、项目管理

  中国成人教育协会设立项目专项工作组,承担项目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工作组负责项目规划、资源协调、交流活动组织及实践单位日常管理,负责平台运维、专家资源联络与对接、项目评估、年度工作汇总、成果汇总推广。建立实践单位资源库,实施动态管理,以三年为实施周期统一开展评估与验收。

  (一)实施周期

  三年(2026-2028年)

  (二)项目分阶段推进安排

  项目按照“先组队、再定题、后赋能、终落地”的推进逻辑,分四个阶段有序实施:

  第一阶段:组队集结(2026年9-10月)。发布申报通知,征集项目实践单位,召开项目工作会议,明确工作机制与年度规划,形成项目成员单位名录。

  第二阶段:定题论证(2026年11-12月)。组织标准选题专家论证会,聚焦各领域需求集中的方向,形成选题共识清单,明确拟立项标准名称及牵头意向单位。

  第三阶段:赋能培训(2027年1-2月)。面向实践单位教师及教研人员开设标准化专项能力培训班,系统讲授标准基础知识、标准编写规范(GB/T 1.1)立项建议书撰写及草案框架设计等核心技能。通过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教育标准化专业能力证书,可作为教师职称评审、“双师型”教师认定、贡献评价的支撑材料。

  第四阶段:立项研制(2027年3月-2028年)。召开项目工作会议,确认立项方向,正式启动团体标准研制工作,分批次推进标准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与报批发布。

  (三)各类主体核心工作任务

  1.高等教育实施主体(普通本科高校)。建立校内标准化协同工作机制,明确牵头责任部门。依托校内专业骨干力量,联合行业企业,围绕优势方向参与标准前期调研;组织教师参加标准化业务培训与交流活动;鼓励高校将标准研制相关工作纳入教师科研业绩考核认定范围。

  2.职业教育实施主体(职业本科、高职、中职、技工院校)。建立校内标准化工作机制,明确牵头责任部门。立足本校优势专业,围绕专业群建设、岗课赛证、贯通培养等方向联合行业企业参与标准前期调研;组织教师参加标准化能力培训;鼓励将参与标准研制相关工作纳入校内科研考核范围。

  3.继续教育服务主体(高校继教院、开放大学、老年大学、社区学院、社会化培训机构)。结合自身主营业务,围绕职工技能培训、老年教育、社区教育、成人学历教育等方向参与标准前期调研;开展标准化知识培训与标准宣贯;可根据需要梳理完善内部教学、管理制度,有条件的可建设标准化实训场所。

  4.产业协同主体(行业协会、产业链企业、科研院所)。 提供产业岗位技术规范与人才需求信息,配合院校开展标准调研、参与专家论证;开放现有实训场地供标准试点使用;根据实际需要,与院校建立标准化工作合作关系。

  5.通用管理要求。所有实践单位须按时报送项目进展;主动参与项目培训、调研、提案、课题、案例征集等活动;配合项目组开展成果交流、示范展示与经验分享。无故缺席统一活动或逾期未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退出;如需退出须提前三十日提交书面申请。

  (四)协会配套支撑服务

  1.立项资质与成果推广。入选单位授予项目实践单位立项证书,项目组将标准化建设成果收录至《教育标准化案例集》。同时,项目组将密切跟踪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市场监管总局与教育部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试点等国家层面标准化项目的申报动态,及时向实践单位推送申报信息,并协助符合条件的单位对接申报渠道。

  2.专家全流程一对一指导。提供教育标准化政策解读、团体标准立项、文本编制、技术审查、校内标准化制度搭建等专项指导,开展线上常态化答疑,按需入校开展实地诊断服务。

  3.多层级交流对接平台。每年举办项目推进会,分片区组织标准实操研习班、校企对接、项目实践单位实地参访活动;设置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专题交流板块,搭建跨区域、跨类型主体协同合作渠道。

  4.产业与标准资源推送。定期推送标准化政策文件、标准申报流程、行业产业动态;联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业龙头企业,为实践单位匹配标准共建合作资源与产业调研渠道。

  5.标准化专项课题支撑。开放教育标准化专项课题申报通道,提供课题立项、研究实施、成果转化全流程指导,课题研究成果可作为团体标准编制的前期研究基础。

  6.标准化专项能力培训与证书颁发。面向参与项目的教师及教研人员开设标准化专项研修班,系统讲授标准化基础知识、标准编写规范(GB/T 1.1)标准立项建议书撰写方法及标准草案框架设计等核心技能。通过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教育标准化专业能力证书,可作为教师职称评审、“双师型”教师认定等支撑材料。

  7.分级进阶激励。实行年度核查、三年终期验收、分级进阶三级评价机制。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材料核查,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三年期满组织综合验收,根据验收结果确定下一阶段合作共建的层次与深度。建设成效突出的实践单位,纳入项目重点支持名录,在专家资源对接、课题申报推荐、案例收录等方面给予支持;具备引领作用、建成完整协同体系的单位,纳入项目示范合作名录,作为项目后续推广阶段的合作对象,给予资源对接与成果应用支持。

  六、申报对象

  项目面向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和相关社会主体开放申报,分为以下类别:

  高等教育主体:各类普通本科高校。

  职业教育主体:职业本科院校、高职院校、中职院校、技工院校。

  继续教育服务主体:高校继续教育学院、开放大学、老年大学、社区教育学院、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产业协同主体: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科研院所、教育科技企业,以及在低空经济、康养服务、数字产业等领域具有产教融合资源与教育服务基础的行业企业。

  其他相关主体:与教育标准化工作相关的社会组织、专业服务机构等。

  七、申报基本条件

  1.理念认同。认可教育标准化建设价值,自愿参与教育领域标准协同机制,服从项目统一指导、动态考核与活动管理。

  2.组织保障。单位有明确的标准化工作负责人和稳定的对接人,可成立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

  3.基础条件。具备或计划开展标准相关工作,拥有对应办学、科研、产业实训基础资源。

  4.团队支撑。有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负责项目联络工作,能按期参会、报送材料、提交案例和课题。

  5.资源保障。能够为项目参与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和场地保障。院校可建立相关激励制度,企业可提供专家和实训场地支持。

  6.协同意愿。愿意与各类院校、行业企业合作,共同参与标准化研究,配合项目组开展调研、案例征集及交流分享等活动。

  八、申报相关要求

  1.申报渠道。可经省级成人教育协会(学会)推荐申报,也可单位自主申报。

  2.材料报送。填写附件《项目实践单位申请表》,电子版于2026年10月16日前发送指定邮箱;纸质材料加盖公章邮寄至项目组,逾期不予受理。

  3.项目评估。项目组组织标准化及教育领域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定,根据专家意见确定名单后报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统一备案。

  4.结果发布。对拟入选项目实践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名单;同步召开项目工作会议,统一部署三年建设任务,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费用提示。本项目申报、专家审定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九、项目组成员

  项目组组长:谭向东

  项目组副组长:李荣华、周昱辰

  联 系 人:周昱辰 13811360156

  张仕航 13911562569  

  王辉 18611640812

  电子邮箱:standard@caeabz.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西路4号办公楼一层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邮政编码:100071

 

  附:项目实践单位申请表

 

  中国成人教育协会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