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国成人教育协会科研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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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成人教育协会(学会),分支机构、实体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成人继续教育科研规划立项课题的管理,提高科研课题成果的质量和效益,确保课题鉴定和结题工作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成人继续教育科研规划立项课题均应在课题研究工作按期完成后,对最终研究成果进行结题鉴定。

  二、课题研究设置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个层级,常规研究周期为两年。重点课题完成后,由课题负责人经所在单位同意向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学术委员会(下称“学术委员会”)提出成果结题鉴定申请报告,经同意后由所在单位组织结题鉴定。一般课题的研究成果由所在单位自行组织结题鉴定。

  三、鉴定专家

  1.重点课题结题鉴定专家为5人,一般课题结题鉴定专家为3人。

  2.重点课题结题鉴定专家的人选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提出建议名单,学术委员会核定。一般课题成果结题鉴定的人选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聘请。

  3.鉴定专家需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职称,研究专业需与课题领域一致或相近。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不能担任该课题的结题鉴定专家,课题组所在单位的专家不超过三分之一。

  四、鉴定方式

  1.课题成果结题鉴定采取同行专家评议方式,包括会议鉴定和通讯鉴定。

  2.课题组需提前向专家提供如下资料:

  (1)《中国成人教育协会课题结题、成果鉴定申请表》;

  (2)课题研究成果主件(含课题研究报告、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软件、其他等);

  (3)必要的附件(验证课题成果和成果推广效果、效益的资料);

  (4)课题立项通知书、课题开题报告或实施方案和计划复印件。

  3.采用会议方式进行课题成果鉴定的,由专家组根据课题负责人在申报课题时提出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成果等方面的完成情况及社会反响,对课题研究成果的质量、水平提出客观、公正的鉴定意见,再由专家组组长签署综合意见并签名,方能有效。

  4.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课题成果鉴定时,凡参加评议的鉴定专家都要在认真阅读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照课题申请书预期达到的目标,实事求是地对研究成果分别写出书面鉴定意见,由鉴定组织单位综合后确定成果是否通过鉴定。

  五、鉴定所需经费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解决,评审费标准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六、研究成果

  1.重点课题最终成果的基本要求:A类重点课题须在核心期刊(如北大核心期刊、C刊等)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B类重点课题须在正式期刊(有CN和ISSN刊号)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重点课题负责人至少为1篇代表作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一般课题须在正式期刊(有CN和ISSN刊号)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提交反映课题实践价值的调研报告、案例分析、行动研究报告等1篇及以上。

  3.课题成果发表时须注明“课题类别+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

  七、课题结题审核所需资料

  1.在完成成果鉴定后,课题负责人须提供完整资料一式两套(其中一套为纸质版,一套为PDF电子版),向学术委员会申请结题。

  2.所需资料,除在“鉴定方式”中提及的四项之外,另加:课题鉴定组意见表或专家个人鉴定意见;研究工作总结;如有变更事项,请提交《中国成人教育协会课题相关事项变更申请表》。

  八、结题验收

  1.学术委员会每年将组织四次集中办理课题结题验收手续,时间为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下旬。各有关单位可在规定的时间报送结题鉴定材料。

  2.课题结题鉴定材料请寄送: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4号高等教育出版社综技楼107室,邮编:100120,电子邮箱:caeaxs@126.com   联系人:周延军(13901128432,同微信)。

  3.经学术委员会审核验收合格,向课题组负责人寄发课题结题证书。

  九、延期结题处理

  1.个别重点课题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完成研究任务而需延期结题的,应向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学术委员会提出申请,说明延期原因及延期时间,经学术委员会批准并备案后方可延期结题,最长延期一年。

  2.课题经准予延期后,在延长期限届满时仍不能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无法办理结题手续的,课题予以撤销。

  3.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批准立项的科研规划2023度课题(见中成协〔2023〕091号)结题时间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预期未能办理结题手续将予以撤销。

  十、积极加强对研究成果的宣传、推广和转化。推荐课题在相关成人教育期刊、报刊和数字化媒体以适当形式进行宣传,并对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学术意义的成果报送各级教育决策部门,或在一定范围内宣传和推广。

  十一、2021年12月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十四五”成人继续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停止施行,课题的鉴定及结题工作以本通知为准。

  十二、有关专项课题管理继续参照《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学术委员会关于“十四五”成人继续教育科研专项课题的管理办法》执行。

  十三、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各分支机构组织实施的课题研究(S类)工作继续按2026年5月印发的《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学术委员会关于成人教育研究课题补充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问题,请及时反馈(学术委员会,周延军,13901128432;协会秘书处,洪婷婷,18510372197)。

 

  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学术委员会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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