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教育部同意,由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全国教育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办的成人教育培训服务三项国家标准宣贯会于4月14日在北京举行。

  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开展多样化教育培训,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是新时期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我国继续教育事业蓬勃开展,面向成人的教育培训活动日益丰富。目前,全国继续教育办学服务机构超过20万所,各类社会培训机构达15万所。全国教育培训市场呈现出需求旺、增长快、潜力大的态势,但同时,也存在着忽视质量、办学无序、缺乏自律等问题。为保证继续教育健康发展,规范社会教育培训服务,并加强其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建设。2009年,国标委、发改委、教育部等24个部门印发《全国服务业标准2009—2013年发展规划》,决定制定成人教育培训服务等三项教育服务类标准。

  经过三年多的努力,2012年10月1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了《成人教育培训服务术语》(国家标准号GB28913-2012)、《成人教育培训工作者服务能力评价》(国家标准编号GB28914-2012)、《成人教育培训组织服务通则》(国家标准编号GB28915-2012)等三项教育服务类国家标准,决定于2013年2月1日起实施。

  成人教育培训服务等三项标准是我国制定的第一组教育培训服务国家标准。标准的颁布实施,是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全国继续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全体人民在学有所教上持续取得新进展,构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也将起到巨大的推进作用。

成人教育培训服务等三项国家标准宣贯会在京举行

发布时间2013-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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