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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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教职成函〔2020〕44号

各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高职院校,省电大,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0〕1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0年全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动员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1、进一步扩大“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范围。各市要根据《通知》要求组织活动周,同时督促所属各县(市、区)组织活动周,动员所属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活动周活动。全省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要按照要求组织开展活动周。各市各院校活动周可在全国总开幕式前后一个月内自行安排。

  2、科学组织“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各市各院校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紧贴人民群众需求和当地实际,精心制订活动周计划及实施方案。要面向城乡社区居民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活动。要遵守属地疫情防控公共卫生规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节俭、高效办活动,使活动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围绕“全民智学,助力‘双战双赢’”主题开展各项活动。

  1、推动社区广泛开展全民学习活动,突出线上线下教育和学习

  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创新互联网+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职工教育、农民教育),以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抓手,围绕群众关心的常态化防疫、复工复产复商复学、职业技能培训、全民健康、网络生活等内容,广泛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讲座、培训、观摩、座谈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学习宣传活动、文化艺术活动和学习服务,组织广大从业人员、社区居民、老年人群参加全民终身学习。

  2、推动各类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教育资源向社区开放云端绿色通道。

  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根据各类学习者的不同需求,倡导“职继协同”“院校融入”,服务全民终身学习,协调组织有条件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放大学、成人学校、社区学校、老年大学、科普学校和其他社会教育机构积极参与活动周,充分利用开放数字化学习资源,发挥设备设施、教学资源、师资优势,开展“网课送到家”“微课到手机”的教育培训和学习服务活动,建立健全服务基层百姓的继续教育学校的云端学习资源库和绿色通道。

  3、强化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资源开放共享。

  组织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和有关企业积极参与“互联网+”继续教育资源互联互通和共建共享,扩大继续教育供给能力,着力提升继续教育资源建设和共享力度。面向企业职工、现代服务业员工、进城农民工、退役军人、新型职业农民、社区居民、老年人群、成人继续教育工作者举办各类线上大讲堂等教育活动,努力拓宽活动周的覆盖人群、进一步营造全民终身学习氛围。

  省教育厅利用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国家数字化资源山西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和“山西教育学习平台(挂在山西教育app及公众号上)”,向公众开放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学习资源,并与中国社区教育网链接,充分发挥国家社区教育专网资源公共服务体系作用。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高职院校,省电大,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参与资源共建共享活动,各市教育局要组织所属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和有关企业积极参与共享行动,提供优质的学历和非学历教育课程资源。

  4、线上线下互动,推动全民阅读。

  持续开展好书推荐、好书诵读、书友会、书香之家、读书之城、智能学习等线上线下活动。广泛开展微信读书、数字化阅读等活动,采用作家与受众、传播者与受众网络互连、线上线下互动等多种活动方式,组织社区居民广泛参加读书活动,营造全民参与、全民阅读、全民智学的氛围。以网络互联互通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加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阅读活动力度。

  5、开展“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认定和宣传展示活动。

  组织开展“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认定和宣传展示活动,广泛征集、深入发掘、持续宣传展示一批在疫情防控时期创新方法学习、坚持主动学习、带动群众学习、事迹突出、故事感人的典型人物。

  组织开展“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认定和宣传展示活动。宣传展示各地创新教育培训方式,通过互联网+、线上线下结合,在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中坚持停课不停学,在服务抗击疫情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作出贡献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典型故事。宣传展示推动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农民教育、从业人员教育等优秀工作案例和典型故事。宣传展示继续教育服务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服务受疫情影响的从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保民生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典型故事。

  三、做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宣传报道工作。各市各院校要加大活动周宣传力度,充分借助媒体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鼓励更多单位和民众参与终身学习。要弘扬宣传终身学习、人人成才的理念,推动全民终身学习,为创建学习型社会增添正能量。要及时宣传活动中好的措施、经验和取得的成效,将举办活动周有关情况、宣传案例推送到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官方网站进行宣传展示,形成持续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做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有关信息报送工作。各市各院校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省教育厅委托山西省成教协会承担2020年“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请各市各院校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征集“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有关事宜的函〉的通知》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各市、各单位活动周方案于2020年9月20日前报省教育厅职成处,活动周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于2020年12月1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职成处。

  省教育厅职成处联系人:刘煌、赵旭林,电话:0351-3193088,0351-3046505,邮箱:jxjy@sxedc.com。

  省成人教育协会联系人:闫慧慧 ,电话:18135166826 ,邮箱:sxscjxh1811@163.com。

  山西广播电视大学联系人:高丽荣,电话:0351-6622356,邮箱:827969150@qq.com

 

 

  山西省教育厅

  2020年9月13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doc

 

来源:山西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