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推动实现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2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2〕)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就办好2022年我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周主题

学习贯彻二十大,终身学习向未来

二、活动周时间

2022年武汉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举办时间为11月27日—12月3日。活动周闭幕式拟定于12月中旬在武汉市青山区举办(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各区、各单位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及有关规定确定活动周的形式。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多种新闻媒体及网络传播平台等重要阵地,以讲座、展板、电子屏、网络平台等线上线下多种载体,积极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宣传活动,邀请有关专家、组织城乡社区教育干部和志愿者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组织城乡社区教育管理者、社区教育骨干教师、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单位代表、企创人员、农村致富带头人等结合实际交流自身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体会。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宣传本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和实际行动,通过活动周助力形成全社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浓厚氛围。

(二)融合线上线下学习资源,持续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深入基层街道、社区、小区,结合全市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活动(以下简称共同缔造试点活动),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办学网络以及市区终身学习平台、社区教育微信公众号、各单位学习服务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社区教育管理干部培训班及各类讲座座谈、观摩体验等活动。深入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讲。围绕群众关心的常态化防疫、职业技能培训、全民健康、网络生活等内容,组织广大从业人员、社区居民、老年人群参加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养生保健、心理健康、职业技能、法律法规、家庭理财、闲暇生活、代际沟通、生命尊严等方面的学习活动。积极组织参与国家开放大学终身教育平台、“网上社区教育大讲堂”等开设“社区教育数字化转型与终身学习”“学习型地区构建”等相关系列公开课的学习。

(三)持续开展“智慧助老”等系列服务活动。广泛动员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终身教育机构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重要时事政策等方面学习活动,以及智能手机应用等教育培训活动,帮助老年人了解新时代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掌握网上学习、微信读书、科学生活、健康养老、疫情防控、人居环境改善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帮助老年人在智慧出行、智慧医疗、掌上金融、手机购物等领域的实际生活中应用所学技能,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让老年人真正从智慧学习中受益,切身体验和享受“智慧生活”。

(四)充分开放各类学习资源服务城乡社区居民学习。结合各类学习者的学习需求,充分利用各单位、各部门及有条件的职业院校、社区学院(校)、成人学校、老年大学(校)和有关社会教育机构,结合疫情防控形势,立足共同缔造试点活动,积极开放学习和教育资源,深度参与活动周活动。积极倡导“职继协同”“院校融入”,提高继续教育服务供给能力,主动服务全民学习。活动周期间,面向企业职工、现代服务业员工、进城农民工、退役军人、高素质农民、城乡社区居民、老年人群、成人继续教育工作者等举办各类线上大讲堂,努力拓宽活动周的覆盖面、参与度。鼓励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和体育场馆等各类公共文化场馆面向社区居民开放。

(五)推动全民阅读学习活动深入开展。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家庭、社会组织,要积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落实共同缔造试点活动部署,推进全民阅读进社区。持续开展好书推荐、好书诵读、书友会、读书沙龙、智能学习等灵活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持续开展书香社区、书香之家、读书之城建设活动。广泛开展微信读书、数字化阅读等活动,采用作家与受众、传播者与受众网络互连、互动等多种活动方式,组织市民广泛参加读书活动,营造全民参与、全民阅读、全民学习的氛围。

(六)积极组织参与各项宣传展示推介活动。深入总结、宣传和展示十年来全市全民终身学习发展成就、典型经验和典型案例,讲好全民终身学习故事,传递终身学习正能量。展示全民终身学习、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理论与实践成果(如“社区教育能者为师”特色课程共享与优质案例、“智慧助老”优质工作案例、教育培训项目和课程资源展示等)、学习型城市(区)建设成果、终身教育数字化发展成果、终身学习助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相关理论与实践成果等。精心组织开展“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一批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终身学习方面创新学习方法、坚持自主学习、带动群众学习的“学习之星”和社区教育工作者、老年教育工作者、服务全民终身学习贡献者等事迹突出的励志人物,促进终身学习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终身教育、共同建设“终身学习文化”。

四、活动周的组织

活动周由市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办,市教育局、青山区人民政府承办,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协会、武汉开放大学(市社区教育学院)、青山区教育局,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安排,协调全市开展有关活动。

各成员单位和有关机构要按照活动周主题,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前提下,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新颖、效果显著的学习活动,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推动全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迈上新台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各成员单位和有关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开展相关活动,要切实防止流于表面形式,做到真正扎实有效。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安全、高效、节俭。

(二)制定方案,全民参与。各成员单位和有关机构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活动的计划和方案,重点反映活动周期间的活动安排。组织社区教育基地、公共文化设施有序在活动周期间向市民开放。活动周结束后,各单位报送总结材料(2500字以内)、视频资料(3—5分钟,标清以上标准)、配文字说明的活动照片(4—5张),于12月20日前报送至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协会,联系人:吴玉珍,联系电话:83762283,邮箱:whzcjxh@163.com。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成员单位和有关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借助媒体和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理念,集中宣传报道活动周期间特色亮点活动以及典型人物和品牌项目等,努力营造全民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

 

市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

 

(联系人:王峥 徐琴, 联系电话:65608446)

 

来源:武汉市教育局

关于举办2022年武汉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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