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 2022 年安徽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7
浏览量:50

皖教秘职成〔2022〕85号

各市教育局,广德市、宿松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助力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进教育数字化,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服务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2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2〕22号),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就办好2022年安徽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时间

(一)主题:学习贯彻二十大,终身学习向未来

(二)举办时间:2022年安徽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总开幕式拟定于12月上旬举办(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各地应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及地方实际,因地制宜确定本地举办今年活动周的形式,并于12月15日前安排完成。

二、活动内容

(一)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各地在活动周期间,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做到有章法、见力度、重质量、强效果。要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各类新闻媒体及网络传播平台,利用讲座、展板、电子屏、网络平台等线上线下多种载体,积极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宣传活动。要邀请有关专家、组织城乡社区教育干部和志愿者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组织城乡社区管理骨干、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单位代表、企创人员、农村致富带头人等结合实际交流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体会。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宣传本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和实际行动,通过活动周助力形成全社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浓厚氛围。

(二)积极开展终身学习数字化转型及相关公开课等各类线上线下学习活动。各地要深入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充分利用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办学网络及各类终身学习服务平台,整合数字化学习资源,通过组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讲座、培训、观摩、座谈等多种形式,持续、集中开展终身学习数字化转型发展以及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养生保健、心理健康、职业技能、法律法规、家庭理财、闲暇生活、代际沟通、生命尊严等方面的学习活动。

(三)持续开展“智慧助老”等活动助力老年人学习。各地要广泛动员各类院校及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终身教育机构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重要时事政策、智能手机应用等教育培训活动,帮助老年人了解新时代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掌握网上学习、微信读书、科学生活、健康养老、疫情防控、人居环境改善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各地要结合实际开展“智慧助老”系列服务活动,帮助老年人在智慧出行、智慧医疗、掌上金融、手机购物等领域的实际生活中应用所学技能,让老年人真正从智慧学习中受益,切身体验和享受“智慧生活”。

(四)广泛引导并助力全民阅读学习。各地要积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好书推荐、好书诵读、书友会、读书沙龙、智能学习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要采用线上线下互动等多种方式,广泛组织微信读书、数字化阅读、书香社区建设、书香之家评选、读书之城创建等活动,动员社区居民积极参加读书活动,营造全民阅读浓厚氛围。

(五)总结宣传全民终身学习十年成果。各地要深入总结、宣传和展示十年来全民终身学习发展成就、典型经验和典型案例,讲好全民终身学习故事,传递终身学习正能量。主要包括:宣讲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大会和国际成人教育大会相关精神;宣讲部省共建技能安徽行动方案;宣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和暖民心、老有所学行动方案;展示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建设、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振兴乡村成果;展示老有所学行动、全民终身学习、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理论与实践成果(如“社区教育能者为师”特色课程共享与优质案例、“智慧助老”优质工作案例、教育培训项目和课程资源展示等)、学习型城市(乡村)建设成果、终身教育数字化发展成果、终身学习助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相关理论与实践成果等。

(六)推动开放各类学习教育资源服务城乡社区居民学习。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发挥属地统筹职责,指导所属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老年教育工作协调部门等,结合各类学习者的学习需求,协调组织有条件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放大学、成人院校、社区学院(社区学校)、老年大学(老年学校)、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社会教育机构,结合疫情防控形势,立足自身办学优势与特色,积极开放学习和教育资源,深度参与活动周活动。积极倡导“职继协同”“院校融入”,提高继续教育服务供给能力,主动服务全民学习。

(七)推介宣传“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做法经验。各地要精心组织开展地方“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一批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终身学习方面创新学习方法、坚持自主学习、带动群众学习的“学习之星”和社区教育工作者、老年教育工作者、服务全民终身学习贡献者等事迹突出的励志人物,以点带面,促进终身学习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助力学习者增值赋能,引导全社会共同建设“终身学习文化”。

三、活动组织

本届活动周由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职业与成人教育学会、安徽省社区教育研究指导中心等单位和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共同举办。活动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社区教育研究指导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活动周实施方案,推动有条件的县(区)积极稳妥开展相关活动,要防止流于形式,真正见诸实效。各地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安全、高效、节俭。

四、活动宣传各地要积极邀请主流新闻媒体就活动周开幕式及相关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并积极发挥新媒体作用、开展好网络新媒体宣传工作,多措并举,突出宣传各地活动周的重点、亮点、出彩点活动。省教育宣传中心、教育信息中心要积极挖掘、报道各地各校活动周好的做法和经验,确保宣传效果,形成全民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

五、其他事项

(一)各市于2022年12月25日前将本届活动周工作总结报至安徽省社区教育研究指导中心邮箱。

(二)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职成处:

詹生琪,0551-62827839

省社区教育研究指导中心:

刘则芬,13965075172;张倩倩,13718927227

邮箱:242809047@qq.com

 

安徽省教育厅

2022年11月18日

 

来源:安徽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