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教职字[2021]7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文教局),相关职业院校,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推动实现“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建成教育强国”等奋斗目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举办2021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0号)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1年吉林省暨长春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吉教职成〔2021〕25号)要求,现将长春市2021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时间

  主题:庆建党百年华诞 谱终身学习新篇

  时间:2021年11月17日—23日

  二、活动内容

  (一)举办活动周开幕式。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组织举办活动周开幕式。利用活动周,宣传终身学习、人人成才的理念,宣传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成果,鼓励和表扬先进,努力推进我市全民终身学习和学习型社会建设。2021年吉林省暨长春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总开幕式将于11月17日在长春广播电视大学举办(见附件1)。

  (二)持续推进线上线下终身学习。针对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终身学习需求,围绕职业技能培训、全民健康、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等主题,广泛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讲座、培训、观摩、座谈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学习宣传活动、文化艺术活动和学习服务,组织广大从业人员、社区居民、老年人群参加全民终身学习。继续建设高质量的“长春市全民终身学习示范活动”,示范活动集中展示时间为11月17日—23日。

  (三)向社区开放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的学习资源。倡导“职继协同”“院校融入”,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结合各类学习者的不同需求,协调组织有条件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放大学、成人学校、社区学校、老年大学、科普学校和其他社会教育机构积极参与活动周,充分开放学校资源,发挥设备设施、教学资源、师资优势,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教育培训和学习服务活动,建立健全服务基层市民的继续教育相关院校及教育机构的学习资源库。

  (四)强化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资源共享功能。充分发挥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资源的作用,开展全民终身学习相关活动,形成社会资源共享机制。鼓励区域之间加强优质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资源的协作开发与开放共享。组织各类学校、教育培训机构等积极参与社区(老年)教育资源互联互通与共建共享,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着力提升继续教育资源建设和优质资源共享力度。活动周期间,因地制宜,面向企业职工、现代服务业员工、进城农民工、退役军人、高素质农民、城乡社区居民、老年人群、成人继续教育工作者等举办各类线上大讲堂,努力拓宽活动周的覆盖面、参与度。

  (五)线上线下互动,推动全民阅读学习。持续开展书香社区、书香之家、读书之城、好书推荐、好书诵读、书友会、智能学习等线上线下活动。广泛开展微信读书、数字化阅读等活动,采用线上线下互动等多种活动方式,广泛组织社区居民积极参加读书活动,营造全民参与、全民阅读的浓厚氛围。以网络互联互通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加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阅读活动力度。

  (六)开展“智慧助老”专题宣传展示活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5号)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广泛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15号)要求,要将“智慧助老”作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一项重要活动,广泛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教育培训,服务老年人终身学习。要深度挖掘、广泛宣传在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推广优秀工作案例。

  (七)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成果展示活动。要积极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成果展示活动,宣传全民终身学习的典型做法、经验和成果,营造全民学习氛围,引导更多的群众参与终身学习。吉林省暨长春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总开幕式期间将继续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成果展,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要组织参加,报送展板素材要求:文稿题目(20字内)醒目突出;内容(250字左右)为介绍本地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最具特色的做法和经验,取得的主要成果;清晰且分辨率高的活动图片6张,并给每张图片命名。

  三、有关事项

  (一)加强领导。为办好活动周,长春市教育局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长春市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等单位领导任组员的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长春广播电视大学。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要相应成立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扎实开展活动,努力扩大学习活动周在群众中的影响。

  (二)广泛宣传。组织观看国家和吉林省暨长春市 “2021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总开幕式”(观看方式另行通知)。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积极联系当地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工作,营造全民学习氛围,引导更多群众参与终身学习;要依托长春全民学习网的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专题网站集中宣传展示广大群众坚持参加教育培训和学习的感人事迹,集中宣传展示当地包括职工教育培训、农民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在内的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方面优秀工作案例和发展成果;宣传展示当地“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事迹;宣传推广当地优质教育资源。推广长春全民学习公益大讲堂活动;宣传展示举办活动周的典型做法和特色事例,引导推动全市各地为城乡社区居民提供更加丰富、更高质量的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

  (三)材料报送。请认真组织材料报送。10月29日前,报送《2021年长春市全民终身学习示范活动汇总表》(见附件2)、2021年吉林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申报相关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见附件3-6)、报送展板素材。12月10日前,报送活动周工作总结(不少于1500字)、反映本地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规模与特色的照片6张和典型活动案例至少1个。以上材料除特殊标识外只需电子版,请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吴晓辉;电话:0431-82857798;19990511785

  邮箱:16976911@qq.com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北京大街62号406室

  邮政邮编:130051

  

  

  

  长春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19日

来源:长春市人民政府

 

关于举办2021年长春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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