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有关单位:

为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积极探索终身学习型社会的浙江示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1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0号)要求和省教育厅2021年工作任务部署,决定举办2021年浙江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时间

(一)主题:庆建党百年华诞 谱终身学习新篇。

(二)时间:2021年浙江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全省总开幕式拟于11月4日—5日在舟山市举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全省各地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及有关规定确定举办2021年活动周的举办形式,各地活动周在10月底前后1个月内安排举行。

二、活动内容

(一)举办2021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主要内容包括宣传和展示浙江省成人继续教育战线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守好“红色根脉”,在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展现的担当作为,积累的丰硕成果、精彩亮点和可复制推广模式;展示主场舟山市开展全民终身学习的丰富多彩活动;表彰先进及文艺表演等活动。

(二)持续推进线上线下终身学习

针对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终身学习需求,围绕职业技能培训、全民健康、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等主题,广泛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讲座、培训、观摩、座谈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学习宣传活动、文化艺术活动和学习服务,组织广大从业人员、社区居民、老年人群参加全民终身学习。在总开幕式前后连续推出为期一周的系列活动,包括职工教育与人才发展、乡村振兴与可持续发展、学习型城市(乡村)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理论与实践、互联网+全民学习等主题。

(三)向社区开放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的学习资源

倡导“职继协同”“院校融入”,服务全民终身学习。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地社区大学要结合各类学习者的不同需求,协调组织有条件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放大学、成人学校、社区学校、老年大学、科普学校和其他社会教育机构积极参与活动周,充分利用开放数字化学习资源,发挥设备设施、教学资源、师资优势,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教育培训和学习服务活动,建立健全服务基层百姓的继续教育相关院校及教育机构的学习资源库。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要做好社区教育相关业务指导和服务。

(四)强化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资源共享功能

充分发挥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资源作用,开展全民终身学习相关活动,形成社会资源共享机制。鼓励区域之间加强优质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资源的协作开发与开放共享。组织各类学校、教育培训机构等积极参与社区(老年)教育资源互联互通与共建共享,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着力提升同农村地区之间的优质资源共享水平。活动周期间,结合社区教育进农村文化礼堂(文化家园)行动计划,因地制宜,面向企业职工、现代服务业员工、进城农民工、退役军人、高素质农民、城乡社区居民、老年人群、成人继续教育工作者等举办各类线上大讲堂,努力拓宽活动周的覆盖面、参与度。

(五)线上线下互动,推动全民阅读学习

持续开展书香社区、书香之家、读书之城、好书推荐、好书诵读、书友会、智能学习等线上线下活动。广泛开展微信读书、数字化阅读等活动,采用线上线下互动等多种活动方式,广泛组织社区居民积极参加读书活动,营造全民参与、全民阅读的浓厚氛围。

(六)开展“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认定和宣传展示活动

组织开展“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认定和宣传展示活动,广泛征集、深入发掘、持续宣传展示一批在疫情防控时期创新方法学习、坚持主动学习、带动群众学习、事迹突出、故事感人的典型人物。

组织开展“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认定和宣传展示活动。通过“互联网+”、线上线下结合等多种灵活有效方式,宣传展示各地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在工作学习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典型故事。宣传展示推动社区教育、老年教育、从业人员教育等优秀工作案例和典型故事。宣传展示继续教育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农村地区学习群体,服务从业人员提升素质能力实现就业再就业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典型故事。

(七)开展“智慧助老”专题宣传展示活动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广泛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15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老年人智能技术日常应用普及行动的通知》(浙教厅函〔2021〕2 号)等文件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智慧助老”作为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一项重要活动,广泛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教育培训,服务老年人终身学习。要深度挖掘、广泛宣传在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推广优秀工作案例。参与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推介“智慧助老”专题的优质工作案例、教育培训项目和课程资源,并视情在活动周总开幕式进行专题展示和推介。

三、组织工作

本届活动周启动仪式由浙江省教育厅、舟山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浙江开放大学(浙江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舟山市教育局、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等共同承办,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和舟山蓉浦学院(舟山社区大学)协办。

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活动周实施方案,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明确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公共卫生规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按照中央规定和要求,安全、节俭、高效地举办活动周,并在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专题网站(浙江职成教网)做好宣传展示。

四、其他事项

请各设区市于2021年12月15日前,将各地本届活动周工作总结和4个典型活动案例(电子稿)报送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秘书处。

省成职教协会秘书处联系人:章 芳,电话:0571-88031282;郭耀邦,电话:0571-88031215。邮箱:zj_czjxh@163.com。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联系人:周仙宝,电话:0571-88008681。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9月16日

 

来源: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1年浙江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6
50